yan's profile亲爱的杰克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Blog


    6/26/2006

    感冒了……好难受

    我的脑子现在和学校的网络一样慢。
    6/19/2006

    get outta here

    时间是怎么溜走的。
     
    这个问题,并没有谁能说得清楚。在图书馆整壁的民法刑法国际法里,在凉菜窗口长长的队伍里,在体重秤来来回回让人心烦的指针里。很容易列出大把的事件,证明自己在不同的时间里用不同的事情来填充了它或者我自己,但是究竟这些奇奇怪怪的事件带给我什么,我好像并不明了。
     
    总之一切奇怪地,已经飘走或者正在飘走。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
     
    暑假和便约去阳朔。
    她说去那里无所谓关键是看和谁一起。虽然她表现出来的对我赤裸裸的这种赞赏让我非常感动,但我想她其实是向往图片上橘黄色的西街和从西街回来的传说中的小资们的种种描述的。事实上我们开始欣赏某个地方的时候,我们也开始毁了它。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想的其实是凤凰。当年和同一个便前往这个传说中的中国最美的小镇的时候,同样是怀抱着大好的崇敬之心。结果到现在我剩下的记忆不过就是好吃的姜糖和照片上我们两个模糊的笑容。倒是在路上的很多事情记得更清楚,譬如早上5点多在怀化长途车站上的5毛钱的厕所、早点摊老板嘲笑三鲜包时自信的笑容,或者火车上酷似黄晓明的一个胖子。
     
    我怀疑记忆的真实性,我觉得他们可能从来没有发生过。当旁边的人一本正经地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的时候,我觉得周围也许就像楚门的世界一样,世界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
     
    新周上有个mm的专栏,题目旁边写着她的梦想:环游世界或是看一辈子电视。然后附了一张照片,照片的背景是伸展向远方的铁路。我一直想在铁轨上照一张相片,可惜本人还没有胆大到在铁轨上慢慢悠悠地放三脚架、摆深沉的pose、然后等相机慢慢倒计时自己按下快门。我觉得这样的背景让人显得孤单——不管他穿什么衣服,不管他的表情又多么灿烂。可是那张mm的照片并不孤单,因为就算不能走完整个世界,她还能在某个地方懒懒地看电视上的三姑六婆,看电视上夸张的喜怒哀乐。
     
    顺便说一句,新周是我们学校最好看的学生报纸。呵呵。
     
    在大多数的时间里,如果我们不熟,那我应该是一个很沉默的人,或者说是个很沉闷的人。假设有人耐着性子把这篇博客看到这里,相信他也会对这一点深有同感。我当然不会像王小波那样大言沉默和话语权的益处。我想沉默大概只是我的一种习惯。就像虽然我并对法学并不感冒,但却时不时地假装用我的专业视角考虑问题一样。譬如说前天阿诺(这个绰号的由来是高一的时候据和她同宿舍的男生称此人拥有阿诺德施瓦辛格那样的肌肉不过我觉得并不可信)发短信来说他们学校有人跳楼,结果砸伤了两个路人,其中一个路人被送到医院还没脱离危险时,我想的是,这个跳楼的人应该对该路人负什么责任——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致人重伤?此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还是间接故意?
     
    法律其实有很多其妙的东西。它教给我们这样的一个真理,当你想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怎么做往往比做什么来得重要。例如同样是看某人不爽欲除之而后快,你当然可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戳死他,但你也可以明知他有肠胃不好消化不良的毛病还怂恿他吃很多的东西和很多的酒把这个人撑死。不同的是,前面是故意杀人,而后一种叫做意外事件不需要付任何责任。
     
    我想我应该并不喜欢自己。否则我不会花这么多时间来写这个space,也不会花这么多时间在纸上画一些奇奇怪怪的复杂又不知所谓的东西。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在慢慢变得虚伪、变得沉默、变得太在乎别人眼里的自己、变得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可是我却无力改变。
     
    我不知道,习惯自己的失败究竟是成熟,还是堕落。
     
    呵呵,突然有点不想再写space了。还是我应该很没有人品地给它设个什么权限让它彻底变成自言自语呢?
     
    可我终究还是耐不住寂寞的人。
    6/15/2006

    如果我喜欢你。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有的时候假装不理睬你,
    一边和你旁边的人说话,
    一边偷瞄你的眼睛、鼻子,
    这样就能在心里映下你的眉毛微微抬起的模样和嘴角倔强的轮廓。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每天开十遍电脑,
    在你的博客里寻找关于我的文字,
    我会关注你的qq签名,
    在你的头像亮起的时候搜肠刮肚,想怎么样才能和你说话,
    这样就能自然而然不露痕迹。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想要和你穿一样的T-shirt,穿一样的人字拖,
    用戴着银色戒指的左手牵你的手,
    虽然同学说那样很傻,
    我会用心记住好吃的菜谱,
    这样我就能让你试验我的每一道菜,见证我从菜鸟变成食神的每一步。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拉你一起去西藏、去内蒙、去丽江的酒吧,
    我会陪你去看你喜欢的地方,
    这样我们就能在祖国的大好河山留下笑容、汗水和快乐的足迹。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缠着你送我这样那样的礼物,
    一本书、一块围巾、一条手链、一只占了我N分之一床的大熊,
    和我没有想到的东西,
    不管是很贵的还是很便宜的,
    这样,在我想你的时候,
    我就可以看着他们,看见了你留下的气息。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有很多不想和你分享的东西,
    我会小心翼翼地偷偷从你身边走过,
    或者有时候变得多疑,让你生气,
    这样我就能只给你看见我最好的一面。
     
    如果我喜欢你,
    我会做很多事,
    我会张开大嘴对你微笑和大笑,
    我会在纸上画你的眉眼,
    我会一边听着快乐的情歌一边写下这样的文字,
    然后满脑子都是你的脸庞。
     
    6/14/2006

    饼干

    我喜欢三种饼干。
     
    一块钱的休闲装闲趣,红色圆桶包装的太平消化饼,和任何一种口味的太平梳打。
    很长一段时间,每一次去逛楼下的物美,都会顺手在饼干架上拿一包小闲趣,有时候再买一盒红茶,这样当早餐吃,有的时候仅仅就是因为习惯而已。
    后来物美撤下来了这种包装,只剩下两块八的很大的那种闲趣。想要吃,却总觉得没有以前的味道。被排得密密麻麻的冗长的大包装,有的时候让人提不起勇气去一个人把它消灭掉。
     
    我想,有的时候,我喜欢什么东西,喜欢什么人,其实不过就是这样一种习惯而已。
     
    呵呵。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无聊的东西了……
     
     
     
    6/11/2006

    la lushan

    很喜欢庐山这个地方。
     
    是刚刚脱下红领巾的年纪,跟着妈妈辗转三峡然后在九江转车上庐山。
    从下船开始,还没有来得及把脚放在江西7月的土地上,一阵热风就往我身上扑过来。坐上车,开始顺着山一路往庐山上开。
    车越开,越觉得凉爽。车外面是绿茵茵的树叶,和一小片一小片的黄色的野花。
     
    在山上的三四天,很多时间我都呆在房间里一边看电视一边画画,另外的时候,我就跟着妈妈和大家在山上跑来跑去,有时候明明是晴天,一阵雾过来就觉得什么也看不见。不爬山的时候,我们穿着凉鞋和不及膝的短裤在山上小镇里闲逛,给爸爸买奇怪的烟斗,给姥爷买精致的陶瓷的暖酒壶,然后给我自己买青花的笔山洗笔镇纸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直到搬家的时候,我还留着在已经不记得那座叫什么的山里卖的小哨子,在里面灌上水,吹起来就像很多小鸟唱歌。
     
    我觉得那个地方,就像远远离开热闹的世界的村落。虽然满街都能见到拿着相机拍来拍去的游人,虽然它承载了中国近代很多很多的历史。
     
    它是独自低吟的孤独的庐山。
    6/7/2006

    人生只若初相识。

                  
     
    这两天在易趣上买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件给自己的T恤,旅行用的枕头和眼罩,这是准备送给老妈的,还有一些送给别人们的东西。每到考试的时候总会有很多充满吸引力的东西浮现出来:中考期间央视8套的《创世纪》;高考期间的又一部XO港剧;和后来每个期末分别会迷上的小说和漫画等等。最近本人又爱上的网上购物这种劳民伤财的东东。
     
    每到考试,我发现我的创造力就无限膨胀。
     
    昨天花了半个晚上看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结果发现老师在课上大讲侵权而不是债。我那个郁闷,听不进去,索性趴在桌子上睡觉。睡过了民法,又继续睡刑法。一觉醒来,老师已经讲完医疗事故开始讲非法行医罪了。哈哈哈哈~
     
    堕落啊堕落
    不在堕落里爆发,就在堕落里灭亡!!!
    6/5/2006

    black

    我喜欢黑色的衣服。
     
    喜欢它当然有很大的部分是因为可以让自己讨厌的并不美丽的肉肉不那么明显。但是把自己藏在在黑色里,好像觉得很安全的样子。
    有时候我喜欢坐在窗台上看下面来来往往的车灯,和不知疲倦的闪烁的霓虹灯。我觉得这些明亮的东西,黑夜把它们深深的藏起来,然后透出快乐而又落寞的样子。我想如果黑夜像人一样,它一定是一个穿着大衣的又深深眼窝的沉默男人,他拿着抽了一半的烟,默默地注视着被渲染得越来越陌生的自己。
     
    我好像从来对颜色就不敏感。
    同学说离黑色太近,人也会变得很难接近。我只是有时候会觉得,那些闪闪亮亮的东西会让自己也认不出自己。它们似乎美丽得太过拖泥带水。没有安全感。
     
    高中的时候喜欢的那个男生很喜欢穿白色的衣服。
    他说是因为凉快,但我觉得这是因为他有一位喜欢洗衣服的妈妈。太阳时不时地晃到他的很粗的眉毛和小麦色的皮肤和一身白色nikeT恤上。我开始希望我们能一直这样,讲数学题、互相调侃,然后让我时不时地偷看他一下。
     
    后来他开始穿jack jones和成熟的外套。
    我开始明白,
    其实一个人永远不能只有一种颜色。
     
    更多的时候我喜欢怀念以前的事情。如果你看过我写的博客,你就会知道我的生活常常被毫无意义的碎碎念占据,而且我对这些乐此不疲。
     
    我还有一个很喜欢红色的同学。大家商量着买T恤的时候,她总是选被我们鄙视的红色。
    那种有像红灯一样波长的大红。
    而今她寄来的照片里,她和男朋友一起站在复旦盛开着的玉兰面前笑的如花似锦。
    我不知道此人现在还会不会像以前一样像太阳一样在我们面前晃荡,
    还是她已经收敛了有点刺人的光芒,开始思考诸如考托出国结婚生孩子这样的问题。
     
    我觉得时间是最强大的画手。
    最不可思议的画手。